关于对新乡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与《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豫财科〔2020〕30号)工作要求,现将申请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9日至1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资源管理与基础研究科和局纪检组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电话:资管科:0373-5820696
监督电话:纪检组:0373-5820691
附件: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