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浏览量:4406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全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决策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市软科学研究水平,根据《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新科计〔2016〕23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党委、政府中从事决策、规划、政策的研究机构;

2.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机构;

3.专门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机构)。

二、申报条件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国家、部门、地区当前或长远的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对推动软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3.对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4.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清楚、翔实,研究方法科学、先进,有关数据、信息和背景材料具有较好的基础。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根据《2020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开展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新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并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3.项目申报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4.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推荐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5.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单位为主要从事战略决策咨询研究的机构、高校和政策研究部门,申报的课题与从事的工作相关。

6.每个驻新高校申报一般项目不超过5项,其他申请单位不超过2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申报课题必须符合基地研究方向。

7.2019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8.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项目研究人员本年度只能参与申报1项课题,参与研究项目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9.软科学研究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强调管理部门、研究部门和决策部门的联合。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件包括:单位法人证、课题负责人职称证、发表的相关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和荣誉、协作单位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2.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顺序制作成pdf,文件以“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由推荐部门汇总后,发送至政策法规科邮箱,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驻新高校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填写《2020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时间

    2020年5月6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 0373-5820680

联 系 人:黄佩华  王营

电子信箱:kjjzcfgk@126.com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0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