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8 浏览量:34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作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指导企业以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相关业务。通过“新乡科技网”(网址:http://kjj.xinxiang.gov.cn)向社会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政策解读等文件、资料,通过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

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

充分发挥新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服务作用。联合开展“无纸化”认定初审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材料受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企业以邮件形式提交初审材料,各部门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帮助企业完善资料、提高专家评审通过率。

三、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评价

利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及时通过填报系统和电话向企业反馈形式审查结果,帮助未通过企业查找原因,完善资料。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指导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址:https://tj.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年度统计填报工作。现已将进一步细化的填报要求、操作步骤、易错点等内容明确标注,课件在“新乡科技网”(网址:http://kjj.xinxiang.gov.cn)向社会公开,同时开展网络及电话咨询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

联系人及方式:  张杨    5820679

邮        箱:  xxgxk@126.com

附件: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高企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培训资料

附件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附件5.火炬统计培训课件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