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自创区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助拟补助金额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助工作的通知》(新科〔2018〕98号)和《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新科〔2017〕105号)文件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新乡自创区内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非财政投入的研发经费的奖励性后补助工作。经主管部门推荐、专家组评审核准、局长办公会研究等,拟对河南百合特种光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予以补助。现将拟补助金额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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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