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浏览量:2819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在新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计划》(新政文【2015】96号)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按照新乡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市级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要求,以前期协同工作为基础,以高校、科研院所、产业上下游企业协同形式,推选一家牵头组建单位进行组织申报。
  2.市级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的组织实施应整合各协同单位的优势创新人才团队资源,聚焦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就地转化、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推广,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实现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共享。
  3.市级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申报评审应填写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组建中心的工作基础、组建任务目标等。
  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组建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的主管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开展组建评审论证工作。评审期间,组织组建申报单位负责人进行答辩。
  6.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中期评估和组建验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申报资格要求
  具体申报资格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三、具体申报方式和时间
  1.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申报采取属地化管理。请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驻新高校、院所、市属企业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推荐报送。
  2.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在书脊上标明拟组建市级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名称、申报时间(例如:新乡市XX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  2018年),附件内容标注目录及页码。于2018年11月10日16:00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报送地址:市科技局对外科技交流中心(479房间)
    联 系 人:孙大龙、张怡
    联系电话:0373-5820690
    邮箱地址:DWJL5820690@126.com

    附件:1.新乡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
          2.2018年度市级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申报指南
          3.2018年度市级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申报书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