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中介机构服务情况的声明
近日,有企业反映少数中介机构以“科技部门授权或指定”名义,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代理代办业务,向申报企业收取高额费用,获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干扰了正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工作。为打击此类行为,防止申报企业上当受骗,特作如下声明:
一、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依据各地推荐报送的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高企认定工作。
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从未授权、委托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企认定申报的代理代办工作。
三、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任何代理机构给出的承诺,“我们和科技部门人员很熟”、“保证你们企业顺利通过评审认定”。各县(市、区)和企业如发现以“科技部门授权或指定”等名义从事高企认定申报业务的,请及时联系我们。
省科技厅电话:0371-65951169
市科技局电话:0373-5820679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