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新乡市机电装备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的公示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工作,贯彻落实《新乡市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计划》(新政文〔2015〕96号)文件精神,根据《新乡市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新科〔2015〕5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拟同意河南工学院(原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组建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通过组建期验收评审,正式认定为“新乡市机电装备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乡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业务科电话: 0373-5820690
纪检监督电话:0373-5820691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