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全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单位等在科普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区域科学技术普及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行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下半年全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备案条件
备案单位下半年开展科普活动不低于2次。
三、备案内容
重点围绕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行动,主要针对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结合科技热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科技宣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四、相关要求
备案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科普活动计划,于8月7日前报送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计划书;
备案单位每次开展活动前5日向市科技局提交活动请示,活动结束3日内提交活动信息、影像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专家身份证复印件、专家劳务费发放表等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苏 婕 李林峰
联系电话:5820665
电子信箱:shfzk5820665@163.com
附件:新乡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计划书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5日
为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单位等在科普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区域科学技术普及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行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下半年全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备案条件
备案单位下半年开展科普活动不低于2次。
三、备案内容
重点围绕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行动,主要针对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结合科技热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科技宣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四、相关要求
备案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科普活动计划,于8月7日前报送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计划书;
备案单位每次开展活动前5日向市科技局提交活动请示,活动结束3日内提交活动信息、影像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专家身份证复印件、专家劳务费发放表等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苏 婕 李林峰
联系电话:5820665
电子信箱:shfzk5820665@163.com
附件:新乡市科普传播活动备案计划书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