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征集2017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高新区、红旗区、牧野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力度,围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2017年建设推进计划》(新办〔2017〕9号),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决定在自创区内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征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符合自创区建设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电池电动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市场前景广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3.项目研究内容符合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要求,自主知识产权明晰,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4.项目新增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项目不低于600万元),经费来源有保障,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6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3.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4.申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 承担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人员10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已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至少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时间),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在新乡科技网(http://kjj.xinxiang.gov.cn)“申报通知”下载。
2.所有材料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主要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③本项目产生的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证明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④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批准文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书等; ⑥如项目产生生产建设支出,需附项目建设图纸。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简介表,编写7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4.已获得市科技重大项目立项支持但尚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新项目。
5.申报时间:2017年6月16日之前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高新领域:报送至科技局高新科
农业领域:报送至科技局农业科
社发领域:报送至科技局社发科
6.联系电话:计划科:5820680
高新科:5820679
农业科:5820676
社发科:5820665
附件:
1、新乡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
2.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 项目简介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5日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力度,围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2017年建设推进计划》(新办〔2017〕9号),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决定在自创区内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征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符合自创区建设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电池电动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市场前景广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3.项目研究内容符合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要求,自主知识产权明晰,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4.项目新增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项目不低于600万元),经费来源有保障,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6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3.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4.申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 承担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人员10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已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至少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时间),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在新乡科技网(http://kjj.xinxiang.gov.cn)“申报通知”下载。
2.所有材料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主要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③本项目产生的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证明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④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批准文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书等; ⑥如项目产生生产建设支出,需附项目建设图纸。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简介表,编写7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4.已获得市科技重大项目立项支持但尚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新项目。
5.申报时间:2017年6月16日之前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高新领域:报送至科技局高新科
农业领域:报送至科技局农业科
社发领域:报送至科技局社发科
6.联系电话:计划科:5820680
高新科:5820679
农业科:5820676
社发科:5820665
附件:
1、新乡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
2.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 项目简介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