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市长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政〔2015〕11号)和《新乡市市长创新奖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4)有关要求,现将开展市长创新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自评后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制申报材料,依顺序书籍式装订成册,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内容和装订顺序如下:
1.《新乡市市长创新奖申报书》(附件1),单面打印。
2.附件目录。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是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另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科技型认定的附证书;符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条件的附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信息表(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打印)。
5.近三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数额的,需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另附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包括主表和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税收优惠四张附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6.研发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
7.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文件或证书)。
8.研发用软硬件资源情况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发票或照片,附件证明材料应不少于填表设备软件数量和价值的三分之一)。
9.近三年研发项目开展情况表(附件5)以及项目立项、结项、管理证明材料(所附证明材料不少于近三年研发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
10.近三年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情况表(附件6)及证明材料。
11.近三年获得其他科技奖励情况表(附件7)及证明材料。
12.近三年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情况表(附件8)及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至少附封面、专家鉴定意见、鉴定单位意见、完成单位情况、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鉴定委员会名单等页)。
13.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情况表(附件9)及证明材料(如超过50项,选附50项即可)。
14.近三年申请知识产权情况表(附件10)及证明材料(如超过30项,选附30项即可)。
15.近三年专著出版及论文发表情况表(附件11)及证明材料(专著附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论文附杂志封面、刊号页、目录页、论文页等)。
16.近三年其他科技成果情况表(附件12)及证明材料。
1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材料(包括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18.对外科技合作情况表(附件13)及证明材料。
19.其他用以说明申报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6-16、18部分的材料,每部分所附证明材料应分别对照相应表格的填写顺序排列;如有整个部分缺项的,在总目录中注明,不附相应材料。
材料中所涉及表格部分需单面打印,证明材料可双面复印,一式五份,至少一份正本(正本所附证明材料应为彩色复印件或原件)。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编制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书中有关财务方面的数据必须与提供的审计报告相一致。
2.各推荐部门要切实负责,及时、有效地做好材料审查推荐工作,出具推荐文件,推荐文件一式三份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受理时间:4月20日——22日集中受理。
4.受理地点:新乡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路口东南角三合一办公楼472房间)。
附件:1.新乡市市长创新奖申报书
10.近三年申请知识产权情况表
12.近三年其他科技成果情况表
13.对外科技合作情况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