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评审认定工作。评审认定工作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项目汇报时间:初步定于8月27日―28日;
2.地 点:九州宾馆
相关单位具体汇报时间和会议室将另行通知。
二、项目汇报的要求
1.项目汇报形式:组建单位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采用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疑5分钟);
2.汇报人员:中心或实验室主任汇报,可参加1-2名技术骨干人员,企业参加1名财务人员;
3.提供材料:项目申报书3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报内容
1.建设工程中心的目的和意义(包括中心建成后对所处产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和贡献等)。
2.依托单位的基本条件。
(1)企业规模(资产总额;负债率;销售收入;利润;在行业的位次;市场占有率等等);
(2)企业特质(企业获得的称号;通过的认证);
(3)企业主导产品和装备水平(国内外比较)。
3.中心组建的情况。
(1)中心机构设置和场地情况(附照片);
(2)年度科研经费情况;
(3)研发仪器设备情况(附价值清单和照片)。
4.科研能力情况。
(1)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2)科技成果奖励情况;
(3)承担实施科研任务情况。
5.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中心科研人员整体情况;
(2)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6.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1)中试基地(附照片);
(2)培训基地(附照片);
(3)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情况。
7.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今后发展规划等。
四、重点实验室汇报内容
1.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贡献等)。
2.研究水平与贡献。
(1)研究的方向和技术水平;
(2)取得专利、论文、著作等情况;
(3)获得的科研奖励情况;
(4)承担科研任务的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
(1)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人才培养的情况。
4.实验室建设情况。
(1)年度科研科研经费情况(主管单位出具财务证明原件);
(2)实验室配套设施情况(附照片);
(3)主要仪器、设备情况(附价值清单和照片)
5.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情况。
(1)开放交流情况;
(2)运行管理情况。
6.主要工作规划和预期目标。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所在辖区内申报2015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织协调好相关工作;
2.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汇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不参加者视为放弃;
4.各单位可以从新乡科技网(http://kjj.xinxiang.gov.cn)下载有关材料。
联系人:赵 锋 黄佩华 联系电话:5820680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