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量:2335

关于举办2015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科技主管部门、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宣部、科技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文件精神及省科技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定于5月15日-2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五届科技活动周,主题是“科技创新・科技惠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期间,市科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按照活动周方案开展活动。在活动形式上发扬优点,与时俱进,注重时效;在具体内容上推陈出新,突出新颖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使科技活动周更具广泛性,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各单位要针对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需求,突出特色和行业优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科技主管部门、科协组织要密切协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在具体组织和实施中,要充分利用科普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集成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功能,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广泛吸引公众参与,进一步扩大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影响。

    四、在开展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六、活动结束后,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和图片资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付自强        联系电话:0373-5820665

                      手    机:13462368936

    E-mail:shfzk5820665@163.com

    附件:新乡市2015年科技活动周方案

 

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新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4月20日

 

 

 

 

新乡市2015年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中宣部、科技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文件精神及省科技厅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新乡市2015年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5―24日。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创新创业・科技惠民”为主题,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民生为根本宗旨,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全市科技力量积极参加到各类科普活动中。    

    二、组织领导

    科技活动周在新乡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市科协牵头承办。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5月11日左右,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组织召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布置科技活动周具体工作。

    三、活动主要内容 
    要围绕“创新创业・科技惠民”,突出科技促进创新、科技成果惠及百姓生活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今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上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展示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宣传,针对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科技问题,围绕社会关切的空气质量、食品安全、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热点问题,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三是组织大学科研基地向社会开放,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身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四是动员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入社区,并针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活动开展科技服务,引导公众感悟创新,理解、支持、参与创新活动。
    四、具体活动内容 
    1.5月15日上午8点30分,在和平路中段(人民路以南,金穗大道以北)两侧,举行新乡市第十五届科技活动周“科技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展示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加强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市科技局、市科协及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驻新高校、企业等)

    2.活动周期间,各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结合单位职能,开展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通过科技展览、科技下乡、科技服务、科普进校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等多种多样、活泼有趣的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和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
    3.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创新和服务民生改善的新成效。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科普传播功能,以多种传播渠道开展科普活动。(市委宣传部) 

    五、相关要求 
    1.新乡市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发挥我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新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部(国科发政〔2015〕62号)文件精神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3. 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和图片资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电话:    5820665      联系人:付自强

    传    真:    5820668 (转社会发展科技科)

    E-mail:shfzk5820665@163.com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