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 浏览量:1957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15〕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08〕115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填报前须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最新企业版使用手册,按要求进行填报)。

    (三)提交初审材料。企业将初审材料一式四份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高新科),转交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初审。

    (四)科财税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意见,出具推荐文件及各附件表格,统一报送至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申报时间

    上半年于6月4日(周四)、6月5日(周五)、下半年拟于9月3日(周四)和9月4日(周五),地市初审完毕,申报材料推荐至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具体要求参照省科技厅通知文件要求。

 

    市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820679

 

      新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链接:

http://www.hnkjt.gov.cn/2015/04/07/1428390496017.html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链接:

http://www.hnkjt.gov.cn/2015/04/07/1428390836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