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项目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重点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经费每项60-100万元,根据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新乡市推荐不超过1项,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
2.引导项目。引导项目中央财政不安排补助经费,不限申报指标。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直接通过网上申报,不必递交书面材料。为确保项目的引导意义,请各单位对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认真把关,积极推荐。
二、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如有申报意向,请在4月16日前与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联系。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未注册过的申报单位需在线注册并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申报中心网址为:http://program.most.gov.cn/。
联系电话:5820676 联系人:魏然
邮箱:xxkwnyk@163.com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