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新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量:2083

 

 

关于验收新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拟对2012、2013年度新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3年度之前(含2013年度)尚未验收的新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验收材料及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需准备以下验收材料:

 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新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总结报告;(见附件)

 3.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合同执行期内取得的专利、成果鉴定、查新、论文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5.项目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6.生物医药、化工等类别项目须附环保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7.能证明项目实施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县(市)、区项目验收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市属单位直接上报。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于11月25日前报发展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项目总结报告提纲.doc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