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有关要求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新乡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促进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工作采取预申报制度,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要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具体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本单位项目征集、筛选和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和单位各推荐项目1个项。由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拟申报单位填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拟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于8月4日下午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xxkwnyk@163.com。
2、新乡市科技局、财政局对拟推荐项目组织审核,提出新乡市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推荐项目,并组织相关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参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含1份原件)由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局于8月15日16:00前报送至新乡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联系人:赵 洁 联系电话:5820676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doc
2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拟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