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中原学者”的通知
关于申报河南省“中原学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河南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和《“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等文件要求及省科技厅工作安排,新乡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河南省“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原学者”的申报须符合《“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中原学者”的申报需提交《“中原学者”申请书》(详见附件),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必须提供3-5篇体现申请者创新性贡献和学术成绩的第一作者论文复印件,其他第一作者论文首页、第一主编著作首页(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3.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复印件;被SCI、EI等系统收录、引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技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5.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已授权发明专利复印件;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中原学者”申请书一式11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格式)。
(五)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
(六)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新乡市科技局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三、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张桂芬 张怡
电 话:0373-5820690
附 件:1.“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doc
新乡市科技局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