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3 浏览量:3173

 

各省辖市、县科技局、省直管县:

    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大力发展创新型县(市区),引导和支持广大县市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领和带动基层科技创新工作,为全省创新型经济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支撑,省科技厅研究制订了《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

 

附件:1.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

   2. 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申请表

3. 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发展规划方案

                       

2013年9月  日

 

 

 

 

 

附件1:

 

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我省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创新型县(市区),引导和支持广大县市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领和带动基层科技创新工作,为全省创新型经济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二条  省科技厅负责全省创新型县(市区)的规划和指导;省辖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对本地区申请试点的县市提出推荐意见,支持和指导县(市区)认真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并负责本地区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跟踪管理、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县市政府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优势申请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区建设试点,填写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申报表、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发展规划方案及其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材料。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要按照试点主要任务的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条   申报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所申报的材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保证各项指标填报的规范、真实和准确。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程序

 

第四条  创新型县(市区)的申报程序:

(一)有关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辖市科技局提出创建创新型县(市区)的申请,并填报《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申报表》、《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发展规划方案》,以及县(市区)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文件等。

(二)省辖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由省辖市政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

第五条  创新型县(市区)的认定程序:

省科技厅在省辖市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本办法的认定条件对县(市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考察、数据审核、听取汇报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估,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打分和排序。并结合当地创新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名单。

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应优先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推荐,并具备以下主要条件:当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增长15%以上,当年达到1.5%;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1%;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过18%,并有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技术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省级以上科技成果1项,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1项。具有相对独立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科技发展规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科技工作。

第六条  创新型试点县(市区)经过试点建设,达到创新型县(市区)条件的,可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依据认定本办法的认定条件及报送的发展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对确定的创新型试点县(市区)进行验收,对达到认定条件和完成规划方案的创新型试点县(市区)认定为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

创新型县(市区)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近三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增长20%以上,当年达到1.8%;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2%;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过20%,并有7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技术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省级以上科技成果5项,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1项。具有相对独立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科技发展规划,每年至少召开3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工作。在土地、环保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省科技厅对认定的创新型县(市区)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并结合创新型县(市区)规划方案,将符合条件的重大科研任务、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基地和创新服务平台、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等,纳入省级科技计划和相关渠道优先支持。

    第八条  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设立专项科技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型县(市区)发展规划方案,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  日

 

附件3:

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发展规划方案

(编制提纲)

 

一、 概况

1、自然资源

2、投资环境

3、工业基础

4、科技创新

二、 建设创新型县(市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技术优势及产业特色(与国内外同行的分析对比)

2、在地方经济中所占地位与主导作用

3、创新型县(市区)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三、 发展规划(3年)

1、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2、发展目标,主要经济科技指标

3、重点发展方向

4、重大科技项目

5、主要骨干企业

6、具体实施方案

四、主要措施与支撑条件

1、优惠政策

2、资金投入

3、组织管理机构

4、技术创新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