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量:264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工信部启动了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成果,以试点工作为牵引,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活化创新主体动力、优化产业化服务保障,充分撬动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通过中试熟化、孵化、市场推广、产业链整合等途径,加快推动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阶段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试点建设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完成申报。省科技厅将按照有关要求择优进行推荐。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  0371-65933218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科   0373-5820682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的通知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