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地方加强科技基础建设的统筹规划,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教[2006]23号)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属财政供给的,且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成绩突出、管理规范、基础条件相对落后的科研事业单位。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科学普及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
(二)已列入本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三年规划。
(三)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四)项目单位应当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和能力。
(五)相关附件:
(1)市(县)编办对本单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上年度财政拨款文件或凭单(复印件)
(3)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各市、县科技基础条件建设2014年度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与电子文档一并于2013年11月4日报送至新乡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 系 人: 刘兴甲马玉翠
联系电话: 0373-5820680
电子邮箱: jhk582068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