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助力有组织产学研合作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量:2215

当前,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探索在高校内部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是将高等教育资源与社会经济需求有机结合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开启专业化进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出台,我国部分高校开始逐步探索建立以新研发的技术作为“商品”推向市场的科技服务机构,加大对技术转移过程的服务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部分高校开始在原有科技部门的基础上建设技术转移机构。这些机构大多下设或挂靠在高校科研管理、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之下,既缺乏独立的财务权和人事权等,又因其定位于高校职能部门而不具备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提供直接服务的资质。

国家对技术转移工作的重视,企业对高校先进科研能力和技术的迫切需求,促使高校加速探索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2002年,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上支持高校创办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校企协同合作,推进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一些拥有较多科技成果的高校通过整合多方力量,组建了独立的技术转移机构,逐步形成了以高校为主体、政府作支持、市场为导向的技术转移体系。

相较于以往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这一时期的技术转移机构不仅在名称上有所不同,而且在职能上也有所区别。前者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技术成果管理及推介,后者则集人才整合、技术联合开发与工程化、资金筹集、信息对接等于一体,从管理向技术成果经营方向转变。一些高校还同时成立了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公司,开始探索技术转移的市场化运作。

新世纪以来,高校技术转移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2017年国务院发布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首次提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概念,强调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2020年,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2021年,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被列入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名单。

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越来越重视高校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通过设立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和鼓励高校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速实验室的科研成果流入地方产业。

在各类利好条件加持下,不少高校不仅通过将技术转移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步,而且还通过创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建设了专业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由此,越来越多科研人员和团队不再将学术成果“锁”在实验室,转而投向社会市场,通过技术转化实现新生。进而,高校的学科建设与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紧密融合,科研经费大幅提升。

当前此类机构专业化程度仍有待提升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专门成立了适应自身特点的技术转移机构,积极探索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模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部分高校设立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仍然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上级部门也缺乏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认知与支持。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向前发展,需要政府、高校和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努力,加强政策支持、提升机构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资金支持等,从而推动技术转移机构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由于不同高校的科研体量和学科发展情况存在差异,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组织设计和建设模式不可一概而论,需要高校根据各自的学科优势、资源禀赋等做好顶层设计。

高校可以通过建立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缩短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审批时限,保障科技成果顺利转化。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可以从组织结构、建设模式、科研目标方向、资金支持、孵化载体建设、知识产权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进行改革,高质量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等产业组织的合作互动,打造专业化的市场运营团队,把高校的技术、科研以及人才等优势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

发挥机构优势推进有组织产学研合作

当前,打造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对于开展有组织的产学研合作、链接各方资源、加速知识流动意义重大。具体来说:

一是要做好机构的顶层设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共建,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高校应为技术转移机构制定清晰的发展目标和路线图,并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明确目标和任务。同时,通过设立校内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技术转移机构自身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有技术又懂市场的科研人员,提升与产业界互动的频次。参与共建的投资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知识产权服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打造专业化的市场运营团队,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提供全面且专业化的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各主体之间还要建设高度信息化的智能对接系统,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降低技术转移成本,提高时效性。

二是要注重基础研究,探索基于产业需求的基础科学研究组织模式。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要为科研团队和产业界搭建平台,帮助双方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尤其要强化科研人员的技术转化意识,引导团队根据产业需求和科学前沿设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以便在基础研究中寻找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切入点,从而更好地找到科技创新的方向和路径,实现高校、企业和社会共赢发展。

三是依托企业资金设立科研项目基金,开展揭榜制的产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需要优先考虑与生产、应用有关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注重实效和创新。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应改变科研人员与企业间点对点的科研服务方式,进一步开拓业务范围,充分利用校友企业资源,引导校友企业以捐赠的方式在校内设立科研项目基金。由企业与学校共同订立和发布研究方向,通过揭榜制组织校内科研团队申报,由评审专家严格把关,最终选出高质量的课题进行研究和应用。

四是鼓励学校科研团队携科研成果进驻国家大学科技园、校地共建研究院等自有孵化载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首先,加强对科技园、研究院等自有孵化载体的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提高自有孵化载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其次,遴选校内技术成熟度较高的科研成果入驻科技园、研究院等自有孵化载体创办企业,并为其引入有经验、有资源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资源支持,共同推动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再其次,加强载体自身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资源参与合作,为进驻成果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五是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建设投资基金。在社会资本的引导下,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可以进一步深化“产学研金”的合作模式,依托投资基金,让学校更多的基础科学研究活动获得相对充足的科研经费。同时,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也要引导基金关注高校通过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的企业,从而推动高校的科技研究成果顺利转化为现实成果。

(袁传思 作者单位系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2022年度课题“新发展格局下基于组织协同的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体制机制研究”[2022GZGJ49]研究成果)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3年09月25日  第07版:高教周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