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加快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量:584

■■■ 何志敏常委:

科技人才是科技强国建设的第一资源,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撑力量。人才评价作为人才发展的“指挥棒”,是科技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进入了“立新标”的深入实践阶段。但目前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不健全。缺乏科技战略研究人才、高水平实验人才的评价标准;科技领军人才与科技领导干部评价标准混淆。科技评价方法操作性不强。同行评议缺少实施细则;人才评价机制与创新活动复杂性不匹配,很多行业的人才评价仍由行政主导。人才评价过度注重“帽子”。依据“帽子”引进的人才有时与科研机构发展目标不契合,造成人才浪费和资源错配。对此建议:

健全科技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平衡兼顾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根据人才类型、岗位目标、应用场景的不同,创新多元评价方法。细化不同类型人才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均衡性,建立个人与团队相结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同行评审机制,实行小同行、同行和大同行评价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完善同行专家的责任和信任制度以及规避、退出和问责机制。采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预测模型、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在人才画像标签、综合人才评价中的使用。

完善科技领军人才评价标准。明确科技领军人才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成果要求,充分发挥所长,尊重其在专业领域的话语权,赋予其相应的学术技术决策权。进一步强化学术技术卓越导向和成果标准,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价标准,严格限制非专业领域人员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将“科技战略咨询研究”纳入我国科技人才分类。落实中共二十大报告“强化科技战略咨询”要求,完善科技战略咨询人才评价机制,强化创新价值、决策价值、文化价值评价导向,突出综合集成研究能力和决策影响力。在评价过程中以学术评议与决策部门评价并重,重点考察决策咨询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前瞻性,对科技战略咨询人才在发展战略、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政策方法等方面的贡献进行综合评价。

加强人才项目管理。减少人才“帽子”在机构、学科、人才、项目等评价中的权重。加强对人才的动态考核和全周期管理,建立健全人才项目退出机制。加强正面引导,让人才项目真正成为激励科技人才不断进取的起点。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3年09月12日  第03版:发言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