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支持民企成为六大创新主体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量:2504

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这是继2019年12月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后,又一重磅文件。这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民企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省锚定“两个确保”,把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放在“十大战略”之首,提出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这就必须高度重视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支持民企成为六大创新主体:

支持民营企业成为体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载体平台不仅仅局限或体现在高等院校和专业化科研机构层面,而是要拓展到国家产业链体系和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层面,更是要体现在微观企业尤其是具有全球创新领先和引导能力的高科技企业层面。河南省有7大产业集群,28条千亿级产业链,能够成为链主的民营企业,要力争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中的支撑力量,肩负起推动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的责任与担当。我们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和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鼓励民营企业创造各种形式的新型科研机构;要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要着力将民营企业建设成为吸引和集聚各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培养战略科学家的前瞻性平台、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以及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和卓越工程师的基础性平台。

支持民营企业成为引领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愈发成为技术创新领域的重要发源地。民营企业理应成为引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推动者,成为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主体,成为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和促进产业现代化的承担者。河南省要加快培育创新型民营龙头企业,对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各项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要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要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调动其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

支持民营企业成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主体。企业的基础研究能力,决定自身持续性的竞争优势。必须将民营企业定位为具备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自主能力的主体,在科研选题、攻关方面要充分考虑地方民营企业的创新需求,打破科技创新供需之间的“藩篱”。要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科研项目,让更多民营企业作为科研项目承担主体。强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绩效,突出扶强、扶优、扶新。要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设立基础研究人才和应用基础研究人才重点基地,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支持民营企业成为自主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主体。“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问题,不仅仅表现在高科技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也广泛地表现在传统制造业领域;不仅仅表现在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以及关键材料领域,也表现在关键工艺和工业设计软件领域。要将民营企业的战略定位逐步调整和瞄准到对这些“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自主突破方面,集中到具备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基础研究再到工程化产业化环节的全创新链和全产业链贯通式自主能力提升方面。要有效盘活创新存量资源,鼓励民营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发挥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要调动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优势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新发展格局下,抢抓机遇,有所为,有所不为,抢占制高点和关键赛道。

支持民营企业成为保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体。中国经济已全面进入以创新驱动为主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通过构建自主可控的全创新链条体系,保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为我们在愈加复杂的全球经济形势下获得内生型经济增长动力的主要途径。鉴于民营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民营企业要力争成为保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体。要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创新决策、成果转化、利益分配、金融支持、协同融合、科研成果评价与考核等机制,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与民营企业协同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统筹用好各类创新资源,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载体和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多元主体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鼓励各类孵化载体实行市场化运营,推动技术、开发、营销等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利益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共享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等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民营企业成为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主体。从当前全球化体系中制约中国经济增长和影响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因素来看,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一味依靠由政府主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等主体,显然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为此,我们要主动依据全球与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人才链的融合发展及合作特征,依据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和创新链体系中的差异性优势地位,鼓励民营龙头企业通过兼并并购、投资控股与自身产业链优势密切相关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不断提升其市场竞争优势。要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产业创新发展的各类科技创新基金,整合设立地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专门用于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领域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要以数字经济发展为契机,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化,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融资供需对接。(作者系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主任 张宏峰)

(来源:《河南日报》2023年07月26日 第06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