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晚报】河南省“瞪羚”企业名单公示 我市27家企业入选
为做好河南省“瞪羚”企业遴选工作,按照省“瞪羚”企业遴选通知和遴选方案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有关部门综合复核和厅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我省将符合“瞪羚”企业条件的350家企业纳入河南省“瞪羚”企业库,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陈曙光)6月12日,记者获悉,省科技厅公示了河南省“瞪羚”企业名单,我市27家企业上榜。
据了解,公示的350家企业涉及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6大领域。“瞪羚”企业须同时满足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时间3年(含)以上15年以下;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为5000万元(含)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拥有有效期内2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4项(含)以上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建有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按照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未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入库的“瞪羚”企业在支持措施方面,优先支持其实施国家和河南省各类科研项目,积极导入信贷、基金、上市等金融资源,激励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入库的“瞪羚”企业有效期为3年,对于资格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故、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导致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终止在库资格。
(来源:《平原晚报》2023-06-15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