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鼓励留学人员来新创业(新乡日报)
新乡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新创业,并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创业资助资金和补助经费。
据了解,凡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留学人员,带省级(或市级以上确认)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新设立实体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的,我市给予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对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给予一次性每人科研补助经费5万元。留学来新乡创业人员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将参考河南省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此外,我市还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专利,分别给予每件1500元、6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探索引导金融机构依据评估价值提供相应金额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