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科普法施行20余年首次修订,有哪些关注点?

发布时间:2025-01-17 浏览量:123

科普法施行20余年首次修订,有哪些关注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技部、中国科协相关负责人为你解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晶晶 北京报道

2024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公布并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普法,这也是此法2002年施行以来首次修订。

2025年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新修订的科普法有哪些重要问题需要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技部、中国科协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在集体采访中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修订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突出了科普重要地位,明确科普总体要求,强调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将每年9月确立为全国科普月。

新修订的科普法有哪些亮点和创新?

石宏介绍,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科普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科普工作职责。规定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

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凝聚科普工作合力。规定促进企业结合科研生产开展科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

增加“科普活动”专章,促进科普活动开展。规定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加强科普国际合作交流。

增加“科普人员”专章,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规定推进科普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

完善保障措施,优化科普资源配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完善科普投入经费保障机制。

促进科普均衡发展,强化面向特殊区域和群体的科普。规定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科普服务,科普场馆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回应数字时代新形势,完善网络科普制度。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机构和团体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鼓励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

如何加强科普的组织管理

促进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

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李昕介绍,新修订的科普法在强调科普是公益事业的基础上,明确要求构建“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

他介绍,应当说,新时代“大科普”工作格局的构建已经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下一步,要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应当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和参与科普事业,让新时代科普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为高水平自立自强夯实创新的社会根基和土壤。

设立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如何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月活动?

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介绍,新修订的科普法,通过法律形式把9月作为科普月固定下来,为科普工作提供更稳定、更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科协将依托全国科普日的平台和基础,广泛动员、协同各方,在9月份为全社会献上科普盛筵,以高质量科普贯彻落实科普法、助力科技强国建设。

他表示,一是广泛组织动员,汇聚科普合力。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体系动员,激发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元主体活力,发挥科技馆等科普阵地作用,共同开展广覆盖、多元化的科普活动,全面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是集成科普精品,提升科普体验。充分推动社会各界的精品科普活动在9月份集中呈现,展示科普与科幻等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开展科普集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优质丰富的内容和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体验。

三是线上线下联动,掀起云上热潮。发挥“科普中国”国家级科普信息化平台作用,联动各大媒体渠道,开展“云上科普月”,通过直播、短视频、话题互动、VR等方式,打造科普活动线上直播矩阵,促进优质科普资源全民共享,形成天天有热点、精彩不间断的科普热潮。

怎样保证科普工作能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

顾雁峰表示,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支持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科学普及的战略地位。加大中央本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点科普项目支出。此外,落实科普捐赠等税收优惠,支持企业捐赠等多元化投入。为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国家已出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其中,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符合条件的用于科普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顾雁峰表示,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要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近十年来,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累计安排资金68.77亿元。免费开放科技馆数量从2015年的92座增加到2024年的409座,年均增加科技馆35座,累计接待观众超4亿人次。

为何规定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科普?如何做好这类科普?

石宏介绍,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安全应急等方面知识的需求比较突出,但他们获取、识别和利用这些知识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面临“数字鸿沟”。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由于身体不便、不了解相关知识等原因,不会用、不能用、不敢用智能手机等设备,日常生活中面临一些不便和困难。

二是,面临“信息陷阱”。少数组织和个人甚至专门以老年人为目标,迎合老年人关心身体健康等心理需求、瞄准老年人的知识弱点和盲点,以开展科普的名义,通过办讲座等方式传播虚假错误信息,诱导甚至欺骗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服务或者进行投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科普法也特别强调,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并规定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虚假错误信息的责任。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科普法专门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科普作了规定,要求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

顾雁峰进一步介绍,为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科普法,提升老年人获取、识别和应用知识技能的能力,中国科协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将继续推进“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为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提升金融信息素养开展专项培训。

“科普中国”已成为国内权威的综合性科普服务平台,平台原创科普视频3.33万个、科普图文23.89万篇,其中健康、辟谣、应急科普、生活百科等专栏内容,深受老年人群关注和喜爱。

如何完善网络科普信息管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李昕表示,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络科普的规范和管理,发挥主流媒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新兴媒体责任意识,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开展了“清朗·网络科普生态专项治理行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专项检查”等工作,整治网络传播中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科技部和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大赛等活动,向社会推介了一批优质的科普创作内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新修订的科普法既鼓励支持新媒体科普的发展,又对违规行为的治理进行规范。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

顾雁峰说,2019年起,中国科协联合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打造国家级科学辟谣平台,联动有关部门、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网络平台开展权威科普辟谣工作,建立完善的科学类谣言“发现、识别、研判、辟谣”全流程工作机制,共同加大科普正能量供给,最大限度压缩伪科普生存空间,助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建立“发现、识别、研判、辟谣”全流程监测机制。对公众关注的热点基本可以实现快速辟谣响应。

构建平台谣言线索共享机制。2024年,科学辟谣平台与中央网信办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建立“谣言线索共享机制”,实现全网科学类谣言线索的及时互通。与学习强国等平台定期发布辟谣榜单,通过中央网信办“今日辟谣”栏目全网推送优质辟谣作品。

打造全国学会辟谣专榜机制。依托科协组织优势,发挥全国学会专家优势,联合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共同发布辟谣专榜,通过全国网络辟谣联动机制进行全网推送。

( 来源:《大河报》2025年01月17日 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