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制定实施方案率先落实“新八条”政策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量:1831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新发〔2020〕6号)(以下简称“新八条”)精神,确保“新八条”若干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高新区制定《新乡高新区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新开〔2020〕5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市全面落实“新八条”政策。

《实施方案》以推进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为目标,遵循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强化政策先行先试的原则,明确落实各项政策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高水平创新人才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激励、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入股、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方面逐一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八条”政策,旨在充分发挥自创区核心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下一步,高新区科学技术局一是全力落实政策。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二是加强对接沟通。与市委自创办主动对接,确保每一项政策尽早尽快落到实处;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牵头组织区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减少企业申报环节和提供材料,最大力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来源:高新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