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积极落实新乡市“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分工任务

发布时间:2015-09-24 浏览量:1391
近日,根据新乡市委《关于明确“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责任分工的通知》(新字〔2015〕4号)要求,辉县市研究采取多种举措,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细化责任分工。辉县市委及时印发《关于落实新乡市<关于明确“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责任分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部署》(辉字〔2015〕14号),对全市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二是建立工作制度。着眼构建“1+X”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牵头,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的沟通会商制度。为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建立了联络员工作制度,市政府副市长邓智敏为全市总联络员,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各单位联络员。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了工作台账月报告制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备案。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每月要对所辖属重点工作事项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进展中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市政务督查台账,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局工作的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追责,并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