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家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创新型企业
为引导和鼓励我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科〔2007〕71号),省科技厅开展了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我市新乡天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高远公路养护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认定为我市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为我市的企业创新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为引导和鼓励我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科〔2007〕71号),省科技厅开展了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我市新乡天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高远公路养护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认定为我市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为我市的企业创新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