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组织200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新乡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新乡市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要求,按照省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组织200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复审工作,确定推荐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7企业复审。
复审企业中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了发生股东资本转让引起的股权变化以及经营范围增加进出口贸易等信息变更,卫辉熔金高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两家企业的变更材料已经审核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