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施行 以法律优势助推新乡自创区建设发展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量:1146

8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民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就《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围绕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省科技厅厅长马刚就围绕《条例》贯彻落实,省科技厅下一步的工作谋划和举措做出说明。郑洛新三市副市长就本市实际回答记者相关问题。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占波表示,《条例》的出台,就是要把郑洛新自创区建设和改革探索的重要成果和经验以法治的形式固化下来,把改革决策转化为制度保障,同时面向未来发展,对标更高标准,促进自创区建设进一步全面升级。前期新乡在参与《条例》的立法调研过程中受到启发,先行先试,先行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简称“新八条”),目的是配合《条例》实施,在推动先行先试上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走在前列。下一步新乡必定会抓住《条例》实施的契机,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方向,瞄准痛点堵点难点,做《条例》实施和政策先行先试的排头兵。

图片1


(来源:新乡自创办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