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好网民”及作品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局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市科技局网络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工作、平安建设与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委网信办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推进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依照《新乡好网民“五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宣通〔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央网信办目前开展的“中国好网民优秀故事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决定在我局开展“好网民”评选推荐活动,特制定通知如下:
一、参选人员范围
市科技局各科室、各局属机构在职人员。
二、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好网民作品
1.图片、视频(微电影、直播、视频短片、动画短片、纪实视频、访谈等)、音乐、故事等多种形式。作品须为2018年1月以来,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网民优秀故事及作品。主题可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紧扣新时代中国好网民意识,体现广大网民致力于网络社会治理、网络文化建设,捍卫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生态等。
2.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须为2019年度组织开展的活动。
3.话题。须带有#新乡好网民#主题词的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话题。
参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确保原创。
(二)好网民
须为2018年1月以来,在网上发布正能量作品活跃,参与各类正向网络评论积极,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优秀网络文化的创造者和网络文明的传播者,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较高认可度的好网民。
三、工作要求
1.局各科室、各局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参与该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考核今年我局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鼓励到每位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抓紧报送参评,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2.办公室负责组织好“好网民”及作品的初评工作。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至市网信办,参加中央网信办组织的“中国好网民优秀故事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并做好相关表彰工作。
3.参评“好网民”作品者须填报“中国好网民优秀故事及作品征集展示推荐表”(见附件),并与8月30日12:00前将推荐表发至局办公室邮箱xxkjjbgs@126.com。联系人: 宋光莉
4.“好网民”从参评“好网民”作品的作者中产生,无须提交相关材料。
附:中国好网民优秀故事及作品征集展示推荐表
中国好网民优秀故事及作品征集展示推荐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