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6-08-05 浏览量:85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6〕63号)《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豫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第139次常委会“关于加快制定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新乡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加快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
      2016年8月2号上午,在市行政综合办公大楼323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唐俊生主持,市科技局局长刘玫琳、市科技局副局长叶帆等有关市直单位、一区四园、有关县区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提出了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建设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量化了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