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科技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5-12-14 浏览量:3145

   

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

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6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7

4、党员教育学习制度------------------------------10

5、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11

6、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12

8、党组工作制度----------------------------------13

9、党内监督若干制度------------------------------14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2)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3)坚持述职述廉述学制度

(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5)坚持信访处理制度

(6)坚持谈话和诫勉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指导方针

1、坚持标准。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发展党员。即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

2、保证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

3、改善结构。要遵循有利于改善年龄结构、改善文化结构、改善分布结构的原则,使发展党员做到结构合理,以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慎重发展。要严格发展程序,认真考察、个别吸收;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二、遵循的原则

1、入党志愿的原则。

2、个别吸收的原则。

 

三、加强教育引导,激发群众的入党热情

1、党委、支部要坚持正面教育,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

2、各支部和党小组成员要在平时的日常教育管理中,多进行个别启发,来调动群众要求入党的积极性。

3、各支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党小组的“推优”活动。

4、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支部应派支部委员或指定党员找其谈话,鼓励其在政治上进步,同时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个人经历、家庭情况,教育其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和认定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从已经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确定。

2、主要条件是:略。

3、认定程序:(1)党小组推荐;(2)党支部确定;(3)支部应及时将申请人的材 料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报机关党委备案。党委同意后,通知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退回材料。(4)支部接到党委的同意批复后,由支部 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谈话,通知其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其正确对待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的忠诚,争取早日加入党 组织。同时,明确具体培养人,帮助其严肃、认真地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第1、2页的栏目;(5)党小组、党支部要填写好登记表第3、4页 栏目。(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并督促培养人适时按要求填好表中相应的栏目。

 

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教育的主要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2)党的基本知识教育;(3)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4)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人生观教育。(5)怎样争取作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

2、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汇报思想: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应以书面形式向支部回报思想情况,支部应热情耐心的帮助他们成长进步。

3、认真考察。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 子队伍的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考察的内容有:(1)政治立场;(2)思想觉悟;(3)工作表现;(4)组织纪律;(5)群众 观念;(6)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等了解清楚。考察的形式:(1)经常性考察;(2)完成任务中考察;(3)活动中考察;(4)关键时刻考 察;(5)群众测评考察。

4、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登记表》由培养人填写,每半年至少填写一次。由党支部保管。

5、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建立和健全定期分析研究、定期整顿队伍等有关制度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档案要用专门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袋》,由支部保存,调动时应及时转给新单位党组织。

6、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调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交接。

 

六、按照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程序来确定发展对象。

 

七、认真搞好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

 

八、机关党委要做好对党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短期培训工作。

 

九、慎重而又严肃的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1、选好入党介绍人。明确介绍人的任务和要求。

2、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并做好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各支部要按照具体的要求、格式和方法,向机关党委写出书面报告,并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附在其后,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查。

4、机关党委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材料的审查工作,确定无误后,报送市直工委审批。

 

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组织好入党宣誓工作。

2、加强对预备党员教育。

3、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组织生活、分配任务、定期鉴定、专人联系等多种方法进行教育和考察。

 

十一、按照党章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1、预备期满后,指导预备党员写好转正申请。

2、支委会要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的审查讨论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作出决议:(1)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意见;(3)是否具备转正条件的意见、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支部大会后,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机关党委审查。

5、机关党委审查无误后,报送市直工委审批。

 

 

新乡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廉政建设工作逐级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坚持例会制度,局党组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年终对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搞好责任追究。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充分利用政治学习,组织观看宣教片、讲座、讨论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利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走访谈心、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向群众通报廉洁自律情况及整改措施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 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六条规定。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放任、纵容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跑官要官;不准参与赌博;不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 车;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不准接受色情服务,不准让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十项制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一经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平等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

1、是否把远大理想与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既有共产主义信念,又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改革的大局,站在改革的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成绩。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初。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为:学习教育阶段、自我评价阶段、党内外评议阶段、组织考察阶段、表彰处理阶段。

(四)、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制度

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局机关党委进行通报表彰。

(五)、组织处理制度

经过民主评议,对有问题或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民主评议公务员制度

每年将向所属基层单位、服务企业、社会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表》,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和局领导班子工作情况进行开门征求意见和民主评议。

(一)评议内容

1、依法办事情况。即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办事情况。

2、开展服务情况。即转变职能、积极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情况。

3、办事效率情况。即落实首问责任制、现时办结制等情况。

4、公正廉洁情况。即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积极向上、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情况。

(二)评议方法

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办法,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班子成员、各科室、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开展上门服务,提高服务的主动意识。

2、民主评议工作是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将民主评议工作贯穿于科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进科技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党员教育学习制度

 

一、 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

3、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原理、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和规定,特别要学好党章。

4、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掌握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教育学习的方法

1、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平时以自学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利用学习时间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课教育。

2、采用学习讨论、理论讨论、生活讨论、工作讨论会等形式,开展好民主讨论,通过思想交流来统一思想认识。

3、采用典型教育、集中轮训、电化教育、社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要求

1、每周一下午为党员活动日,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个党员要按时参加学习活动,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向支部书记请假。

2、实行学习考核制度。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学习成绩等进行认真考评,并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3、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10000字。

 

 

新乡市科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要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平时以自学为主,每月底集中进行一次学习讨论,每次为半天时间。

 

二、党组中心组要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于每年年初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在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形势需要对学习内容进行适当补充调整。

 

三、党组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制,党组中心组成员有病有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向中心组组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请假全年不得超过6次。

 

四、党组中心组成员都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每次学习要有记载或学习笔记。党组中心组建立专门学习记录本,并指定一名党员干部做学习秘书。学习秘书要认真记录中心组学习和讨论情况,并定期将学习情况报送市委宣传部。

 

 

新乡市科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特殊情况或上级有明确要求的也可随时召开或增加会议次数。

 

二、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要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局思想、工作等实际提出明确的主题,并提前通知每个党组成员做好准备。

 

三、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并由党组书记将征求意见情况以适当形式向每个班子成员进行反馈。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告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以便统筹安排。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不得缺席。会上,每个党组成员都要积极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及时将会议记录和召开民主生活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会议情况还要在适当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六、每个党组成员除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新乡市科技局党组工作制度

 

一、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重点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研究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要工作部署规划、年度工作安排及总结等;研究干部任免和干部管理工作;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上级 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布置的重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都要集体学习讨论、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集体决 定的事情,人人都要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处处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应带头参加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培养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带头深入基层,牢固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作风,真抓实干,争当人民公仆;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自 律,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光明磊落,无私奉献。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政治一致,思想统一,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成员之间要坚持分 工合作,在具体工作中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要自觉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保持和发扬党 内生活讲真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认真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多交流思想,多谈心,不怕分歧,开诚布公,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进班子的团 结,增进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五、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既要执行集体决议,又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既要敢于负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协调配合,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体与集体、下级与上级之间的关系,把民主与集中辩证的统一起来。

 

 

新乡市科技局党内监督若干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局党组和科技局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组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组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科技局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以下若干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 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 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与其它班子成员搞好协调沟通,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组讨论决定事项,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个人意见被否决,必须贯彻执行最终形成的决议或决定。党组决定重要事项,以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个别党组成员不能参加会议,应指定专人或由党组书记向其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

党组会议由人事科做好记录。

 

二、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一般要向下层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涉及到服务企业或基层的事项,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于涉及本局、本系统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同时要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对下级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或批复;对下级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置。

党组成员要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填写有关报表。其他党员干部也应向党组织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坚持述职述廉述学制度

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县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民主测评按市委、市纪委的安排或指示进行。

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述学一次;机关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结合年终总结述职述廉述学。局党组及时组织单位内的民主测评。

 

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按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的要求及时召开。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除参加班子生活会外,还要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要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 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会前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组班子成员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组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总责,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党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纪录,如实向上级报告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机关党委、各支部要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及时安排机关党委生活会、支部生活会和党小组生活会。

 

五、坚持信访处理制度

局党组、局纪检组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实行信访责任制,及时办理,件件落实。

凡是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凡是党员提出控告和申诉的,局党组和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凡是署名检举的,要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六、坚持谈话和诫勉制度

局党组书记不定期与机关党委负责人、各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机关党委负责人每季度与 各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实施党内监督情况;廉政勤 政情况等。针对上述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适时开展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人为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长。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厉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应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谈话情况作出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局人事科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