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豫科〔2024〕29号)、《河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5〕154号),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发掘早期科技成果的市场商业价值,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协同,推进新乡市概念验证中心培育建设工作,市科技局起草了《新乡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gk5820682@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乡市人民东路691“三合一”综合楼A区4楼新乡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科,邮编:453000。
请在邮件或信件上注明主题“新乡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
附件:
新乡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