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义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曾任解放军某部处长等职务。
工作分工:分管人事教育科、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含驻村工作)、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市区域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